湖南人廖某本以为,他的下家没向警方供出自己,就可以高枕无忧了。没想到,半年之后,他被网上追逃,东躲西藏后,终被抓捕归案。他更没想到,自己被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追诉后,虽然自己一直拒不认罪,最终还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。2019年6月11日,廖某被押送至监狱服刑改造。
2017年夏天,在浙江诸暨打工的“瘾君子”邓某回到湖南老家,看到一个卖冰毒的号码,他拨通号码打了过去,对方就是廖某。一来二去,二人熟识并互加了微信,邓某还去过廖某家中做客。其间,邓某先后几次通过微信向廖某买冰毒。廖某不但卖给他的冰毒价格较低,而且保证不掺一点假。同年9月11日,邓某又通过微信向廖某购买了冰毒,廖某按照惯例将冰毒藏在了玩具里快递给暂住在诸暨的邓某。
在收到快递的当天,邓某在出租房被警方抓获,新收到的冰毒还没来及吸食即被全部查获。不过对于廖某来说,邓某是个“讲义气”的下家,面对警方审讯拒绝配合辨认。就这样,廖某逃脱了法律制裁,沉寂一段时间后又出来重操旧业。
2017年11月24日,邓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被移送至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,邓某进行毒品交易的上家并未归案。检察官对邓某手机内微信聊天记录进行细致梳理分析,厘清了关键线索,并实行全面追查,查实与邓某在微信上交易者的犯罪证据。之后,检察官依托所得证据对邓某阐明法律后果、开展法治教育,攻破其心理防线。最终,邓某同意配合对向其贩卖毒品的上家进行辨认,上家廖某的真实身份终于浮出水面。
2018年3月22日,诸暨市检察院将查明的证据移交公安机关,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意见书,要求公安机关对廖某予以抓捕并移送检察院起诉。廖某于10月17日被抓获归案。面对证据,廖某仍拒不承认其贩卖毒品事实,表示自己微信曾经有一段时间被盗过,且自己并不认识邓某。
而对于廖某的否认,检察官早有准备。在审查过程中,检察官反复推敲证据,排除其他可能,综合分析证人证言及微信聊天记录、转账证明、快递信息等一系列客观证据后,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。最终,办案检察官在“零口供”的情况下,依靠客观性证据认定廖某构成贩卖毒品罪,向法院提起公诉。鉴于廖某拒不承认贩毒事实,检察官在公诉意见中也提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。
2019年4月22日,法院一审认定廖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廖某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5月21日,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对廖某的上诉意见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